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据此进行了必要的判断什么是外汇收入北京市中高盛状师事件所(以下简称“本所”)领受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张迎泽状师(以下称“本所状师”)出席公司2006 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集中和召开步伐、出席聚会职员资历、外决步伐的合法性、有用性,根据《中华群众共和邦公法令》(以下简称“公法令”)、《中华群众共和邦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举行了用心审查。

  本所状师依据《证券法》的联系规矩,根据状师行业公认的营业圭臬、品德典范和辛勤尽责的精神,对公司供给的文献举行了核查和验证并据此举行了须要的判定,现出具本司法意睹书。

  本所容许将本司法意睹书行为公司2006 年度股东大会必备司法文献予以通告并依法对此司法意睹书承当义务。

  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3月1日代办股份让渡音信披露平台上刊载的《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聚会决议通告暨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知照》,以通告体例向满堂股东发出于2007年3月21日正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安宁街至亲客店三楼聚会室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知照。

  经核查,公司召开聚会的岁月、处所、体例、聚会审议的事项均与通告中所示知的事项相仿。本次股东大会的集中、召开践诺的步伐适合《公法令》和《公司章程》的相闭规矩。

  依据贵公司出席聚会股东署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聚会的股东(及委托署理人)共7 名,代外股份13121.1543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7.27%。

  出席聚会职员除公司股东(及委托署理人)除外,还席卷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它高级统治职员及本所状师。

  经核查,出席本次聚会的上述职员的资历,适合《公法令》和《公司章程》的相闭规矩,均合法有用。

  1、《闭于公司执行股权引发与了偿银行贷款连动的议案》;

  提出上述3 项暂时议案的为公司股东俞炜峰先生,其自己及领受其他股东的委托,共计代外公司股份245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7%。经本所状师核查,其主体身份、提出岁月均适合《公法令》的相闭规矩。

  此三项暂时议案公司于2007 年3 月9 日,正在代办股份让渡音信披露平台上予以通告。

  依据以上实情,本所状师以为,上述暂时议案的提出适合《公法令》的相闭规矩,上述暂时议案的提出合法有用。

  8、审议《闭于对龙马公司和艾特玛公司应收款子计提坏账打算及对其投资举行损益调度的议案》;

  13、《闭于公司执行股权引发与了偿银行贷款连动的议案》;

  大会对上述提案举行了用心审议,以记名投票的体例逐项外决,由1 名股东2 名监事监票、由睹证状师核查。

  8、审议《闭于对龙马公司和艾特玛公司应收款子计提坏账打算及对其投资举行损益调度的议案》;

  13、《闭于公司执行股权引发与了偿银行贷款连动的议案》;

  闭系股东黑龙江省邦有资产监视统治委员会及高旭光先生回避外决,其所持有的股份7496.7254 万股未计入外决权总数。容许票5624.4289万股,占出席本次聚会非闭系股东所持外决权总数的100%,无阻挠票,无弃权票。

  经检查,本所状师以为,上述各项议案的外决步伐适合《公法令》及《公司章程》的规矩,外决结果合法有用。

  本所状师以为,贵公司2006 年度股东大会的集中及召开步伐,出席聚会职员的资历和聚会的外决步伐适合联系司法的规矩,本次股东大会外决结果合法有用。

  (此页为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度股东大会司法意睹书具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