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金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中邦证监会(证监期货字[2007]377号文)已答应允许正在上海期货买卖所上市黄金期货合约。为确保黄金期货合约上市买卖后的稳固运转,现将黄金期货合约上市买卖相闭事项告诉如下:
黄金期货合约上市买卖最低保障金暂定为合约代价的9%,挂盘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平常涨跌停板的二倍(即不高出挂盘基准价的±10%)。如有成交,于下一买卖日规复到平常涨跌停板水准(即不高出前一买卖日结算价的±5%);如当日无成交,下一买卖日接续奉行前一买卖日涨跌停板幅度;如三个买卖日无成交,买卖所可对挂盘基准价作妥贴安排。
当某一黄金期货合约持仓量抵达2万手时,买卖所将布告该月份合约及交割月份合约前20名会员的成交量及生意持仓量排名。
从上市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黄金期货合约买卖手续费暂定为30元/手。
买卖所对买卖中统一客户当天开平仓的,免收平仓手续费;对买卖六个月后的合约,买卖手续费按奉行准则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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